外國人為何需要辦理“入藏旅游批準函”?
鑒于西藏特殊的民族傳統、文化古跡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同時也因西藏的交通狀況和旅游服務設施及接待能力,政府規定非中國公民身份持有者,即外國旅游客人,臺灣游客及海外華人(香港、澳門居民持中國特區護照或回鄉證者除外),在進入西藏旅游前必須辦理由西藏自治區旅游局[TTB]簽發的“外國人入藏旅游批準函”,同時也規定外國記者和外交官不能以旅游者身份進藏。
哪些人需要辦理“入藏旅游批準函”?
1、非中國公民身份證持有者-中國臺灣的游客;2、非中國護照持有者-外籍護照持有者。
注:海外華人若無中國護照也需辦理“入藏旅游批準函”。
注:現已取消港澳地區人員進藏旅游必須提供“入藏旅游批準函”的規定。港澳游客持中國特區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
(1998年以前簽發,有效期10年)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均可自行赴藏旅游。
關于進藏簽證
1、只有持外國護照及來自臺灣的游客需要辦理進藏簽證,大陸公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不需要辦理。
2、申請進藏簽證的手續:你只要將你的護照復印件及職業等提供給為您辦理旅游的旅行社即可辦理進藏簽證。進藏簽證辦好后,康輝旅游網會給您一張進藏確認書,只有憑進藏確認書才能購買機票及汽車票并跟團旅游。 如果外賓及臺灣同胞要參加西藏旅游團,可將您的護照復印件傳真給我們,我們就可為您辦理進藏手續。
如何辦理去西藏邊境的邊境證?(中外游客均需辦理)到墨脫、樟木、亞東、定日(珠峰)、阿里地區的獅泉河、普蘭等邊境地區需要辦理邊境證。 (以下針對國內游客)如無特殊原因,建議大家還是在自己所在地辦理邊境證較好,除非你要求邊境證上有藏文以便作為紀念,那就只好在拉薩辦。其他如日喀則、林芝等地也可以辦,但相對更麻煩一些。如果你準備在拉薩辦邊境證,一個簡單的辦法就是交錢給旅行社。否則就需要啟動一套復雜的辦證程序。
外國人旅藏的有關規定
根據國家旅游局規定,外國旅游者、臺灣游客和海外華人(香港、澳門居民持中國特區護照或回鄉證者除外)在藏期間不允許自行旅游,不論客人人數多少,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地組團旅游。凡有組織的海外旅游團隊須由其委托的旅行社向西藏旅游局及其各地辦事處申請入藏批準函。對欲進藏的海外散客,西藏自治區旅游局分別在北京、上海、成都、格爾木設立各地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海外散客。
如何辦理“外國人入藏旅游批準函”?
簽證:境外旅游者首先需要在所在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中國簽證,與中國締結免簽證協定的國家除外。
申請入藏旅游批準函:請將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國籍、年齡、性別、職業、護照號碼)、進藏路線、大致行程時間、旅行意向、聯系電話等資料經所在地旅行社或直接提交給西藏旅游局駐各地的辦事機構,同時將護照首頁和簽證的復印件傳真或Email給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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